索引号: | 620822042/2014-03065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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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4-08-13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灵台县科技局 | 发布机构: | 灵台县科技局 |
一、基本情况:
灵台县科学技术局属独立核算全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人,2014年元月在册实有在职人员11人,退休4人。
二、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全县财政预算编制口径和要求,我局2014年财政预算拨款78.33万元,按照平衡预算的编制原则,全年预算支出78.33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72.9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9.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71万元,津贴补贴33.34万元,福利费0.56万元,“两金”0.11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3万元,其中:退休费16.45万元,住房公积金4.22万元,取暖费0.16万元。
3.一般商品服务支出2.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5.38万元,其中:科技“三项”经费5万元,工会会费0.38万元。
在公务部分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61万元,占公用部分的2.5%,其中:公务招待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