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822042/2019-07558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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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9-05-07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灵台县科技局 | 发布机构: | 灵台县科技局 |
灵台县科学技术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责
灵台县科学技术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行政机关独立核算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科技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科技项目、计划,管理科技成果的申报、评奖及转化,技术市场管理、科技宣传培训、创新、咨询服务,民营科技企业及新技术、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灵台县科学技术局共加挂灵台县外国专家局牌子,共有编制人数7人,实有在册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3人。
(二)下属单位及人员情况。
灵台县科学技术局下设生产力促进中心1个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人数为2人,实有在册在职人数9人。
三、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27164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1640.00元,占总收入的100%。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271640.00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
1、个人部分预算1129420.00元,占支出预算的88.8%。
(1)工资福利支出1129420.00元,其中:基本工资526010.00元,津贴补贴355380.00元,奖金438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860.00元,住房公积金79330.00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
2、公用部分预算62220.00元,占支出预算的11.1%。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220.00元,其中:办公费9100.00元,水费1400.00元,电费1400.00元,邮电费1400.00元,公用取暖费2800.00元,交通费7000.00元,差旅费15400.00元,公务接待费3500.00元,工会费7060.00元,福利费13160.00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500.00元,占公用部分的5.6%,其中:公务招待费3500.0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0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80000元,占支出预算的6.3%;具体项目情况为:灵台县科学技术局科技三项费80000.00元,主要依据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用于科技服务经费,项目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拨款。
四、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9年灵台县科学技术局无绩效评价。
五、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200.00元,主要采购品目为:
1、电脑2台。
2、1.6米办公桌3张。
3、靠背椅3把。
4、1.6米会议条桌(3人位)10张。
5、会议椅24把。
六、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44255万元。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02万元,主要包括:(台式电脑1万元, 办公桌椅0.9万元,会议桌0.4万元,会议椅0.72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本部门所列功能分类科目:
206 01 99 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