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822025/2019-08225 | 文号: | 任字〔201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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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9-01-28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灵台县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灵台县人民政府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灵各单位:
根据2019年1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决定:
李丽云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郭玉良同志任县司法局局长;
张立斌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继宗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重民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弈里同志任县商务局局长;
张军学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曹炜明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章拴喜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立平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荣获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郭忠学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郭玉良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罗杰邦同志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立斌同志县文体广电局局长职务;
姚德勤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晏齐功同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王重民同志县农牧局局长职务;
张军学同志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杨颖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张书俊同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章拴喜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姚安庆同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灵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