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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日期: 2024-12-31
发布机构: 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

独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独店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独店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扩大公众参与,强化主动服务,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我镇实际,科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制定了实施步骤,细化了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了领导干部职责分工,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加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年通过“甘肃·灵台”门户网站独店镇板块发布信息85条,其中发布领导之窗栏目信息1条、机关简介栏目信息1条、预算决算栏目信息2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栏目信息16条、社会保险栏目信息12条、社会救助栏目信息24条、食品药品监管栏目信息18条、公共文化服务栏目信息16条、住房保障栏目信息12条、乡村振兴栏目信息18条、涉农补贴栏目信息25条、村务公开栏目信息24条、政务舆情/政策回应栏目信息17条,“独店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36条。2024年以来,全镇共收到群众关切、关注的留言134条,留言受理后,及时采取网站答复、电话答复等形式认真进行了办理回复,回复率100%。共接办“12345”各类投诉134件,办结134件,办结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不断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按照业务干部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定的程序,及时将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务预决算年报等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提升信息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进行重点公开,扩大公开覆盖面,增强公开透明度,有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政务信息。在镇政府机关以及所辖21个村都设立有政务公开栏,保证常规的一些业务工作,如低保金发放、救灾救济发放情况,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得到及时、完整、真实的公开。

(五)强化监督保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管理。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认真回应关切。对于群众在网站、电话等渠道反映的咨询、投诉类信息,能及时回复,按时办结,未出现群众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情况,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积极指导帮助下,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性不够,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集中更新现象突出;二是公开的内容、形式有待丰富,政策解读的影响范围需进一步扩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在2025年的工作中做出以下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大检查督促、现场指导、考核监督力度,切实提高我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满足群众需求。二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聚焦公众关注,丰富解读形式。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及时将有关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进行发布,不断提升公开内容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