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文号: 梁政呈字〔2023〕6号关于上报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3-01-10 发布日期: 2023-01-16
发布机构: 灵台县梁原乡人民政府

梁原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台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梁原乡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乡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创新监管方式,深化简政放权,促进民生改善,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建设绿色兴业幸福美好新梁原凝聚了强大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落实。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调整充实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工作力量,负责推进、协调、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并坚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开展督查等方式,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务实高效,进一步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力有效保障了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丰富公开载体,主动公开信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主阵地”作用,主动加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第一时间发布官方信息,传递权威声音,发挥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新媒体影响力显著提升。持续强化传统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广泛利用政务公开栏、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将与政务活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和公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步增强。全年通过“甘肃·灵台”门户网站乡镇动态发布信息139条、政府信息公开150条(其中预决算信息40条、政务信息21条、村务公开信息89条);在“梁原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71条,点击达到14.63万;视频号发布信息22条,播放量达3.407万;依法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21条。精心做好政民互动,严格落实“认领、呈批、交办、承办、回复”五个环节,对人民群众诉求及反映事项,及时交办相关单位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诉求人且在政府网站公开回复,确保网民关切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22年以来,全乡共回复群众关切、关注的留言113条,其中甘肃信访系统26条,平凉门户网站转办11条,平凉综合便民服务热线各类投诉件73条,人民网地方领导信访转办3条。留言受理后,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网站答复、电话答复等形式认真进行了办理回复,回复率100%。

四是扩大群众参与,提高公开质量。严格落实《甘肃省政务公开规定》《平凉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和《灵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不断健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拓宽民意表达渠道。积极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将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响应公众关注。不断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网民留言办理流程,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介平台及其互动功能,搭建新型政民互动平台,促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营造了公众参与全县公共政策制定、公共事务管理的良好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尽管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上级的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一些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政策解读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乡将对标对表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创新机制,细化措施,加大力度,持续促进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不断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及时权威发布规范性文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不断增强政务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广泛应用,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的整体水平,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情况予以全面及时回应,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准确性和一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


梁原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