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文号: | 蒲政发〔2023〕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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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1-09 | 发布日期: | 2023-01-17 |
发布机构: | 蒲窝镇人民政府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蒲窝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重点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加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年通过“甘肃·灵台”门户网站蒲窝镇板块发布信息63条、“先锋蒲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1条,点击阅读量达到2.4万余次。2022年以来,全镇共收到群众关切、关注的留言23条,留言受理后,及时采取网站答复、电话答复等形式认真进行了办理回复,回复率100%。共接办“12345”各类投诉件36件,办结36件,办结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不断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按照业务干部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定的程序,及时将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务预决算年报等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提升信息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进行重点公开,扩大公开覆盖面,增强公开透明度,有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政务信息。在镇政府驻地以及所辖10个村都设立有政务公开栏,保证常规的一些业务工作,如低保金发放、救灾救济发放情况,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得到及时、完整、真实的公开。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管理。二是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认真回应关切。对于群众在网站、电话等渠道反映的咨询、投诉类信息,能及时回复,按时办结,未出现群众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情况,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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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理解不透,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主动性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待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内容、渠道比较单一。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全面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