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0822106/2023-00108 文号: 〔2023〕1 号
成文日期: 2023-01-08 发布日期: 2023-01-08
发布机构: 灵台县上良镇

上良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台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扩大公众参与,强化主动服务,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机关简介、政策回应、涉农政策、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村务公开、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全镇全年公开机构职能文件2条,领导介绍2条,政策文件15条,村务公开76条,项目公示23条,其他信息38条,共计15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不断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更新维护、监督考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澄清虚假和不完整信息、责任追究、年度报告等工作制度,按照业务干部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定的程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政务信息。在镇政府驻地以及所辖12个村都设立有政务公开栏,保证常规的一些业务工作,如低保金发放、救灾救济发放情况,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得到及时、完整、真实的公开。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管理。二是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认真回应关切。对于群众在网站、电话等渠道反映的咨询、投诉类信息,能及时回复,按时办结,未出现群众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情况,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对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按时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