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0822024/2020-01070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2-01 发布日期: 2021-02-01
发布机构: 灵台县财政局

灵台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政府统一部署下,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财政局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多措并举规范和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股室按职能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1人专门负责日常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和内容适时准确更新;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主要向局办公室提供包括财政动态信息、规章文件、重要会议等方面的信息,以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灵台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灵台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灵台县财政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确定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等。同时,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三)扩大公开范围。为了更好地保障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主要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首先是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法规公文、工作信息、通知公告等方面的内容,尤其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及时高效、全方位对外公开了社会各界疫情捐款捐物及资金物资使用情况;其次是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增加信息量;最后是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13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3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11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条例》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精细化程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渠道仍待进一步拓宽;三是相关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2021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学习,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天水市财政局网站是财政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们将继续加强平台建设,积极拓展信息内容。同时也将依托新媒体,延伸信息公开平台。三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灵台县财政局

2021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