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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1-16 发布日期: 2024-01-16
发布机构: 灵台县乡村振兴局

灵台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灵台县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树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单位公示栏定期、按时公开我局各项政策文件、衔接资金项目下达计划、小额信贷、雨露计划等重要事项内容52条。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履职的法律性和透明度。积极受理“12317”及电话上访等,及时答复处理信访件7件,共办理门户网站留言2条,办结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不断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全年政务信息公开网无依申请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业务干部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定的程序。加强公开力度,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信息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政策落实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安排专人维护管理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统计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主抓,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充实了信息公开类目,规范了政务网站建设,有效提高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配备专职人员管理。二是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受理便民服务热线留言,限时办结群众反馈的问题,及时答复群众关切的问题,做好来信来访办理,人大、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全年未出现群众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情况,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条例》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渠道仍待进一步拓宽,相关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靠实责任,细化措施,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加强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