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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法、公安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公安机关提升“党建引领、反恐维稳、专项打击、社会治理、科技应用、公正执法、便民服务、竞技实战、舆论引导、队伍管理”十大能力,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建”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公安工作性质和特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和新闻媒体、QQ、微博、微信及简报等形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200余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2年,县公安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无涉及出入境降费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2022年,县公安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任何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方式不够灵活、网站信息维护和更新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制度还需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少、信息公开的公众知晓率低等问题仍然亟待解决。 下一步,我局将从公众需要和依法行政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双微”及短信等平台,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宣传工作力度,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群众需求,对网上办事服务项目和服务举措进行修改完善,拓展功能、规范流程、提高效率,推动公安机关网上服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组织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规范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形成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事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由县局审查后再予以发布。四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公开的内容,确定专门信息公开人员,通过强化学习培训,逐步提升信息人员综合业务能力素质,做到信息质量高,公开及时迅速,将公安工作业务动态向广大群众反映,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 |
灵台县公安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