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0822019/2023-00350 文号: 灵教函〔2023〕10号
成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日期: 2023-01-17
发布机构: 灵台县教育局

灵台县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教育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认真贯彻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以年度重点任务的公开为导向,应公开尽公开教育重点工作,积极加强教育领域在社会上关注度比较高的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平台,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共166条,其中教育公开公示信息13条、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信息13条、“双减”和培训机构监管信息13条、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信息13条、其他信息1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78条、教育工作动态信息24条。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能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教育信息公开、公正、透明。

2.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优化各项便民服务事项,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群众办事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疏通堵点瓶颈,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持续优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及时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开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4.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类教育政策,继续发挥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持续完善教育模块,精细梳理各项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丰富公开信息内容,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权威性。及时对教育热点、难点、堵点进行公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5.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教育党工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靠实责任,积极发挥监督评议小组的作用,以职责为依托,以规范为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上、人员上、责任上,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监督跟进,不出任何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和各级学校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归类不够规范,公开不够及时全面。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添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准确、主动更新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业务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和程序;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监督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知晓度,提升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单位无信息处理费用收取情况。

 

 


灵台发布

关闭

灵台发布

新浪微博

灵台融媒

新灵台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