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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1-14 发布日期: 2025-01-14
发布机构: 灵台县教育局

灵台县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丰富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平台,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以来,县教育局在灵台门户网站机关简介、教育信息公开公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双减”及培训机构监管、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履职依据和其他信息7个教育公示模块中,共累计公示教育信息90多条,通过教育微信公众号、“新灵台”APP等网络媒体,共发布教育相关信息1100多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健全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4年未收到和处理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及时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开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切实提高信息透明度和知晓率。不断完善服务流程,促进更多事项“一窗综办”“全程网办”“掌上可办”,凡是能够在网上审批、办理的事项,全部上网统一办理,争取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全方位方便师生群众。每年分春秋两季,及时向全社会公布《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今年以来共完成春秋季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186人次。

(四)平台建设情况。高度重视政民互动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在热线办理工作上注重实效,及时答复,积极协助政务大厅办公室做好便民服务热线的转办、协调和督办工作,及时登录热线办公平台系统,及时查阅留言回单,做到随到随处理,进一步拓展了与群众的沟通的途径平台。今年以来共办理平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留言回复36条,回复门户网站留言19条,满意率为100%,师生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副局长主抓、4名工作人员办理、各股室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全力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及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深入,贯彻落实还不到位;政务公开机制还不够健全,信息公开主动性还有待加强;部分基层学校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持续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平台,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不断增加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断强化政府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查找问题,逐项对照分析,全面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