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0822042/2022-00624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2-09 发布日期: 2022-02-09
发布机构: 灵台县科技局

灵台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灵政办函〔2021〕52号)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扩大公众参与,强化主动服务,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我局根据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落实信息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 

  二是严格审查程序,落实公开制度。按照业务干部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的程序,及时将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务预决算年报等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提升信息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对科技三下乡、科技创新成果展、科技活动周、科普日宣传等涉及范围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进行重点公开,扩大公开覆盖面,增强公开透明度,有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加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途径。主动加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年“甘肃·灵台”门户网站部门动态发布信息67条、市科技局网站发布信息67条、“灵台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标准不高,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等。今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严格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和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在狠抓落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上下功夫,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一是持续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信息平台建设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强化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持续规范公开行为。按照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办事信息公开专栏的设置、目录和指南的完善、内容的更新,方便群众能全面、及时、便捷地查阅各类科技信息。三是持续提升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推进网络互动交流,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