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0822029/2021-03610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2-06 发布日期: 2021-02-06
发布机构: 灵台县农业农村局

灵台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编制灵台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灵台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灵政办发〔2020〕96号)文件精神,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方便了农民群众办事,保障了农业农村各项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落实见效,促进了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是强化领导建机制,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班子成员和业务人员工作实际,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局属各单位各项目标任务,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全面推进了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着眼扩大公众参与面,增强公开实效,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靠前推进、业务干部具体落实的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体系,签订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书,制定了推进落实行事历,规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二是健全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政务信息管理。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我局设立了财务监督制度、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督查落实考核制度、经常性工作制度等。在院内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公开职能、职责、服务项目,设立监督电话,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从制度上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同时对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规范政务网站建设,充实信息目录,切实提高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规范公开流程,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只要不涉密的和按规定可以公开的,力求全部公开。加大部门财政预决算、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三农”工作的服务作用。将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布在政务网站,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的督查和管理,各局属单位及处室形成的工作信息,一律经局办公室和规范性审核后,及时上网发布。我局确定了专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工作动态以及各种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根据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损害他人利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网络公开的“三农”服务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后工作中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位,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规定、政务公开督查制度及网络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进行拓宽和发掘,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主流媒体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利用行业培训、农民培训、科技下乡、示范点建设等形式,对种养殖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知识的讲解和宣传。三是提升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大力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提高政务公开的服务性和针对性。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基础知识,是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眼于公务员队伍长远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政务公开学习、考核和讨论,使公职人员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的方法,从而提高每名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