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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1-09 发布日期: 2025-01-09
发布机构: 灵台县农业农村局

灵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灵台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助力三农事业发展,聚焦人民群众关注关心关切的三农工作,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农业行政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树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单位公示栏定期、按时公开我局各项政策文件、规章制度、年度财务预决算、工程项目招投标、涉农补贴发放等重要事项内容183条,包括机关简介2条,履职依据11条,涉农补助26条,财务预决算22条,乡村振兴16条,扶贫领域43条,项目建设及其它信息63条。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履职的合法性和透明度。积极受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留言,及时答复处理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件13件,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信访5件,行政许可办件量达到515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不断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全年政务信息公开网无依申请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业务干部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定的程序。加强公开力度,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信息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安排专人维护管理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统计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主抓,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充实了信息公开类目,规范了政务网站建设,有效提高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配备专职人员管理。二是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受理便民服务热线留言,限时办结群众反馈的问题,及时答复群众关切的问题,做好来信来访办理,人大、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优化政务服务,按照“窗口办理,集中服务”的原则,注重提高政务窗口的办理服务水平,及时办理各项审批业务,帮助机构和群众解决难题,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满意度。全年未出现群众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情况,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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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灵台县农业农村局在在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基础性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以下差距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目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依靠局办公室和具体业务工作人员来推动,局属单位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参与性不强,工作较为被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需改进。目前,基本上全部用“文字解读文字”,形式过于单一。

下一步,我局将对标对表逐一整改以上存在问题,进一步聚焦三农领域社会公众关切话题,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聚焦“三农“和乡村振兴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服务。抓住“数字政府”建设契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三是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灵活多样,尽量减少简单枯燥的文字陈列,多采用图片、数据、图表等易看易懂的工具,不断提高政策可读性和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