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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2-20 | 发布日期: | 2025-02-20 |
发布机构: |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平凉市财政局、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平凉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财金﹝2020﹞38号)中有关创业贷款政策规定,经本人申报,县人社局审核,以下人员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从2025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共3个工作日,如申报人实际情况与公示情况不符,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原工作单位 |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 贷款金额 | 贷款期限 | 经营店铺名称 | 经营地点 |
1 | 魏忠学 | 男 | 自主创业农民 | 620822*******526 | 10万元 | 3年 | 灵台县老魏家馒头店 | 灵台县邵寨镇雷家河村南庄社152号 |
2 | 郭宇 | 男 | 退伍军人 | 620822*******020 | 10万元 | 3年 | 灵台县麦拾农场 | 灵台县百里镇稔沟村庙湾社013号 |
3 | 李建强 | 男 | 返乡创业农民工 | 620822*******810 | 10万元 | 3年 | 灵台县卓越钣金烤漆店 | 灵台县邵寨镇南街 |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