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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1-19 发布日期: 2025-01-19
发布机构: 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甘肃灵台”门户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板块发布信息92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46篇,“新灵台”发布206篇。2024年以来,全局共收到群众关切、关注的留言6条,留言受理后,及时采取网站答复、电话答复等形式认真进行了办理回复,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健全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4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灵台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相关要求,坚持“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整体指导协调政务信息审查公开工作,其他各股室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做到全流程主动公开,形成了有人抓、有人管、各尽其责、分工配合的工作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类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作用,结合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实际,持续优化完善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目,精细梳理监管动态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权威性,有力地营造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共治共建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副局长主抓、1名工作人员办理、各市场监管所、股室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全力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及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8

行政强制

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深入,贯彻落实还不到位;政务公开机制还不够健全,信息公开主动性还有待加强;部分基层学校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等等。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优化营商环境、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学习不够,落实实效有待提升,在平时工作中,还存在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对广大群众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的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信息,知晓度和公示范围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缺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方面可投入的力量有限。三是局属各单位间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力度不够大,信息沟通和协调还不紧密,尚未形成工作合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挖掘。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认真做好信息的采编、核实工作,不能闭门造车、弄虚作假、凭空想象,确保上报的信息内容客观、数据准确、情况清楚,为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提供好服务。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有价值、有新意的信息线索要立足实际,深入挖掘,从宏观到微观,从客观到主观,从现象到本质,精心提炼,总结归纳出具有探索性和突破性价值的经验和做法,提出深刻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一般性或动态性信息的提炼和归纳,积极挖掘特色和亮点,努力提高报送稿件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