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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1-22 发布日期: 2024-01-22
发布机构: 灵台县审计局

灵台县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灵台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断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和审计信息公开时效,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全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通过“灵台审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二)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审计机关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特点,合理介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公开时间,将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各项具体工作中,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同时,对审计项目计划在全网进行了征集,在项目计划确定后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和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促进文明公正执法。

(三)依申请公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平台建设。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审计行业部门网站、OA审计内网等多种渠道公开我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根据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格审查公开内容,较好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务公开意识不足、发布内容偏少的问题。2024年,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注重质量,服务大局,客观真实,突出时效,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新灵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作用,及时发布审计信息、部门动态、便民服务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予以全面、及时、准确回应,积极传递审计声音。

(二)加大政策解读以及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力度。积极采用新闻访谈、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使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