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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1-08 发布日期: 2025-01-08
发布机构: 灵台县审计局

灵台县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灵台县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断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和审计信息公开时效,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全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审计机关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特点,合理介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公开时间,将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各项具体工作中,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同时,对审计项目计划在全网进行了征集,在项目计划确定后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和被审计单位的监督,促进文明公正执法。

(三)依申请公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平台建设。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审计行业部门网站、OA审计内网等多种渠道公开我局政务信息。

)监督保障。根据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格审查公开内容,较好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时效性不强。相对而言,公开信息有关内容存在更新的时效性不强。二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整体专业技术、理论水平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关注信息公开时效性,常态化登录门户网站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使广大群众能及时了解最新情况。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技术和理论水平,保证工作效率,通过社会监督机制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