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0822036/2022-00046 文号: 灵统发〔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1-06 发布日期: 2022-01-06
发布机构: 灵台县统计局

灵台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和业务主办,健全完善了责任体系。定期召开党组会、职工会议,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台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工作重点,回应社会关切。结合统计部门职能及政务、业务工作特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统计政务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过程公开延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实现政务公开内容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利用统计内网及时公布各类政务动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分析等;通过编制纸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形式,及时公开全县经济社会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定期发布我县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信息编辑重点学习,对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21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其中:政务网站公开工作动态18条、政务公开26条、统计内网发布信息16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截止2021年底,县统计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统计工作完成情况、县域经济指标数据、重大普查数据、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统计领域政策解读等信息24条、通知公告2条、统计数据108条、统计分析32条、工作动态4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一是县门户网站灵台县统计局信息公开专栏以及统计局内网进行公开。二是通过《灵台县统计资料》,按季度公开统计主要经济指标,内容涵盖GDP、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商贸销售额、零售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等指标。三是通过灵台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设备招标采购信息。

(四)做好国家大型普查活动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普查数据的关切。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和舆论保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未收到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定期和不定期公布的部分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等。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指示精神。三是对照《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