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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1-16 发布日期: 2024-01-16
发布机构: 灵台县统计局

灵台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灵台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各类政务动态、经济指标数据、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统计公报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和2023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各1次;年初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领导介绍和机构职能各1次;发布统计信息17条,其中统计公报1条,数据公开16条;履职依据14条,其他信息2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次,共计62条。在“灵台统计”公众号、新灵台APP等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2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政务信息公开网无依申请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统计部门职能及政务、业务工作特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统计政务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过程公开延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进一步实现了政务公开内容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四)平台建设情况。县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总体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平台,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公信力和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年初确定分管领导和业务主办,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充实了信息公开类目,规范了政务网站建设,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们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信息定期更新制度坚持不够经常、数据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有关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