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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1-07 发布日期: 2025-01-07
发布机构: 灵台县统计局

灵台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和《灵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现编制此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各类政务动态、经济指标数据、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统计公报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和2024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各1次;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领导介绍和机构职能各2次;发布统计信息13条,其中统计公报2条,数据公开7条,统计年鉴4条;履职依据8条,其他信息1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次,共计45条。在“灵台统计”公众号、新灵台APP等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2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政务信息公开网无依申请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统计部门职能及政务、业务工作特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统计政务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过程公开延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进一步实现了政务公开内容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四)平台建设情况。县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总体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平台,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公信力和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年初确定分管领导和业务主办,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充实了信息公开类目,规范了政务网站建设,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们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信息定期更新制度坚持不够经常、数据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