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0822067/2024-00001 文号: 灵退役军人局发〔2024〕10号
成文日期: 2024-01-16 发布日期: 2024-01-16
发布机构: 灵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灵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灵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办理及时,基本满足了对退役军人事务政策的公开需求,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9条。

一是主动公开。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二是依申请公开。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明确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政务信息。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管理。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认真回应关切。对于群众在网站、电话等渠道反映的咨询、投诉类信息,能及时回复,按时办结,未出现群众在信息公开方的投诉情况,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9

0

3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信息化、科技化水平仍与相关要求存在很大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学习不够系统、全面;三是发布途径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发布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落实: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信息筛选、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时效性,促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进行。

二是继续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对积极撰写政务信息的科室及时通报表扬,充分调动全局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各类信息及“工作动态”栏目,坚持“互联网+”思维,运用新媒体、新思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工作,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效果,不断适应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高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