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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1-17 发布日期: 2024-01-17
发布机构: 灵台县卫生健康局

灵台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灵台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卫健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总体要求,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卫生健康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阳光公开”的原则,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平台,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卫健局以“甘肃·灵台”门户网站、“灵台卫健”公众号、新灵台APP为信息载体,发布思想政治、卫生健康工作、政策性文件解读为主的相关内容,全年共计发布3051条,其中在“甘肃·灵台”门户网站公开237条、“灵台卫健”公众号公开2346条、新灵台APP公开468条,内容涵盖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疾病预防、医疗卫生、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履职依据等,做到群众关注的医疗民生领域重大事项全部公开,不断提高卫生健康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优化各项便民服务事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及时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开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清单,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总体要求,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及时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等,积极与各股室、单位沟通,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内容,不断完善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卫生健康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靠实责任,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上、人员上、责任上“三到位”,确保监督跟进,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和程序;二是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监督制度;三是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归类、行政许可内容公开时效性。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今后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了,便于查找。三是完善保障内容。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延伸,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维护与更新管理,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层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