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0822031/2022-00637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2-08 发布日期: 2022-02-08
发布机构: 灵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灵台县文旅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文旅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传达贯彻县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和要求,落实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拟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日常监督和考评。局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二)明确任务,各尽其责。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认真认定公开内容和任务,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收集、归纳、整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资料,将公开材料上报局领导小组;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公示栏,在政府网站加载内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督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局属单位和各股室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6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44.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们虽然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对公众关注热点的政策解读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添措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基本原则,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结合存在问题,认真梳理栏目,举一反三,及时完整公开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健全规范相关制度,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三是着力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维护与更新管理,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层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