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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1-08 发布日期: 2025-01-08
发布机构: 灵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灵台县文旅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和《灵台县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现编制此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文旅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工作要求;聚焦文体广电与旅游事业主阵地,精准捕捉群众关心热点,全力优化政务公开品质,为政策解读注入灵魂,对政务舆情回应及时有力,深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让政务公开制度日臻完善,不断提升民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推动灵台文旅事业迈向新台阶、跃上新高度。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我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做好工作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以及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同时按照县上安排,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所需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监督。2024年度,我局在“甘肃灵台”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信息12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12条、公告公示类及公共文化服务、其他信息等110条)。

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处置政务舆情,进一步深化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在网上公开审批条件和申办程序,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对每一事项详细介绍了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并载有相关表格示范填写的实例演示,并可在线申请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办理人。2024年度,办理行政许可事项7件,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方面为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分工明确了分管领导并确定由专人办理具体业务,多次召开会议学习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执行公开承诺和执法程序规定,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全力维护“甘肃灵台”政府门户网站“走进灵台”板块,在灵台概况、文化旅游、灵台影音和图说灵台等板块共发布信息70余条、图片180余条、宣传片5部。通过“灵台文旅”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70条,其中原创280条,转载190条,互动留言210余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不断健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开通互动留言板块,拓宽民意表达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力度有待加大,信息公开全面性和规范性仍需完善,部分关键信息未能及时、全面公开。二是信息更新实效性还有待提高,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高效。三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重点不够突出。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靠实领导责任,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修订完善文旅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单位职责分工和公开流程,加强业务人员培训,进一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主动梳理并公开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文化旅游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做到及时、规范更新。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高效性,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管理,确保信息能够及时更新;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确保答复及时,有效保障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及时回应公众热点,发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四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平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和水平,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