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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1-02 发布日期: 2025-01-02
发布机构: 灵台县应急管理局

灵台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和《灵台县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现编制此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力有序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灵台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涉及社会公众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生活相关或社会公众应当知晓的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实行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全公开。根据工作职能,对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对行政处罚等内容全面公开,对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紧盯“七下八上”等自然灾害易发高发关键节点,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切实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按规定时限全面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至目前,政府网站全年公开信息54条,其中,应急管理栏目13条,防灾减灾栏目13条,安全生产栏目15条,其他信息栏目13条,通过“灵台应急”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4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受理公开申请。2024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领导靠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全组织机构何工作运行机制,班子调整后,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对领导干部工作分工进行调整,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业务人员产假期间,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对业务人员作出调整,为及时有效公开政务信息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持续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修订完善《保密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2项,对需向社会公开但涉及敏感信息的事项,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保密审查,加强网站管理和发布审核机制,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三是突出重点服务公众。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通过发布安全科普、应急科普、安全常识、警示教育片、安全提醒等多种形式,大力科普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应急避险常识;及时转载发布灾害救助等方面政策,确保群众能广泛知晓,政策能精准发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公开政务信息主要依托“甘肃·灵台”门户网站和“灵台应急”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平台,落实专人运维,严格按照“公开标准目录”及法定公开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并落实整改,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至目前,“灵台应急”微信公众号关注达1366人,观看量累计达32150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持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改进措施,明确股室职责和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等措施,切实增强信息报送和发布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但与上级要求及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二是信息内容与群众关切企盼的契合度还不够高;三是信息质量还需加强。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拓宽信息渠道,提高工作质效。充分利用数据获取推送快节奏、碎片化、信息化的特点,通过日常安全检查、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加强“灵台应急”公众号、门户网站等信息获取渠道、新媒体平台宣传,打通连接信息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桥梁,提高政策解读、安全宣传工作质效。二是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重点内容。聚焦群众企业生活生产关注点高的领域,结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加强政策文件、隐患排查、监管执法、灾害救助等方面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三是夯实工作基础,严格规范程序。持续推进应急系统基层政务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基础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着力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及时完善各类栏目信息内容,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