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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1-17 发布日期: 2024-01-17
发布机构: 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住建领域的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顺利进行。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甘肃·灵台”门户网站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板块发布住房保障、农房抗震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市政服务、供热供气等方面政策解读等重要信息72条,在“甘肃·灵台”门户网站发布部门动态信息14条,在“信用中国(甘肃灵台)”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0条,行政确认信息3条,在“灵台住建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持续优化和规范信息办理流程,2023年共收到和处理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情况,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建立了业务人员起草—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审定的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规范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市政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及法律法规,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住建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定1名副局长、1名业务主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靠实了工作职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把关审核,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做好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规范准确。指定专人负责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所有信息未经审批一律不准上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3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和措施,有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率型和廉洁型政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的学习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