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工委纪念馆

灵台工委纪念馆成立于2013年8月,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政府管理。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编制纪念馆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制定并落实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实施纪念馆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灵台工委文物资料的收集、管理、维护和布展,开展灵台工委及灵台红色文化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负责纪念馆对外开放参观和文物史料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红色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营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领导:

王建平  灵台县灵台工委纪念馆馆长                副县级

白双宏  灵台县灵台工委纪念馆副馆长           正科级

巨建科  灵台县灵台工委纪念馆副馆长           正科级

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宣传教育科2个科室,各设主任(科长)1名。

王建龙  灵台县灵台工委纪念馆宣传教育科科长   副科级

白建峰  灵台县灵台工委纪念馆办公室主任       副科级

办公地址:灵台县荆山路13号。

联系电话:0933-3625355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