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工委纪念馆
灵台工委纪念馆成立于2013年8月,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政府管理。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编制纪念馆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制定并落实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实施纪念馆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灵台工委文物资料的收集、管理、维护和布展,开展灵台工委及灵台红色文化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负责纪念馆对外开放参观和文物史料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红色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营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领导:
王建平 灵台县灵台工委纪念馆馆长 副县级
白双宏 灵台县灵台工委纪念馆副馆长 正科级
巨建科 灵台县灵台工委纪念馆副馆长 正科级
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宣传教育科2个科室,各设主任(科长)1名。
王建龙 灵台县灵台工委纪念馆宣传教育科科长 副科级
白建峰 灵台县灵台工委纪念馆办公室主任 副科级
办公地址:灵台县荆山路13号。
联系电话:0933-3625355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