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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4-07 | 发布日期: | 2023-04-07 |
发布机构: | 灵台县人民政府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灵各单位:
接县委灵任字〔2023〕13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小云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边俊存同志任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县新闻出版局局长(兼);
边鑫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柳锐锋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国鸿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杜明科同志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刚同志任县能源局副局长;
张世强同志任上良镇财政所所长,免去龙门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免去:
章拴喜同志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丽萍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翟永刚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姚维纲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调县教研室工作;
胡经华同志县煤电化工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郭红兵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立刚同志县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军同志县司法局中台司法所所长职务;
于晓军同志上良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职务;
贾国强同志百里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于永春同志西屯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鹏同志梁原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宋海龙同志蒲窝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史永睿同志中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淑婷同志县文化馆副馆长职务;
边金录同志朝那工商所副所长职务。
灵台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