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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9-04 | 发布日期: | 2023-09-04 |
发布机构: | 灵台县人民政府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灵各单位:
接县委灵任字〔2023〕89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薛文军同志任县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上良中学校长职务;
任智博同志任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明明同志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彦君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正辉同志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志锋同志任县城关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聂小玉同志任县城关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于永刚同志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建华同志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姚安斌同志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唐炜同志任百里学区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慧丽同志任县幼儿园园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国华同志县司法局龙门司法所所长职务。
灵台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