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灵各单位:
接县委灵任字〔2022〕81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灵祥同志兼任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免去:
李存福同志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灵台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