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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4-01 | 发布日期: | 2025-04-01 |
发布机构: |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灵各单位:
接县委灵任字〔2025〕32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小波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永刚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免去中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杨家驹同志任独店镇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雨晓同志任县乡村振兴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史小龙同志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安海兵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和平同志任县皇甫谧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于波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于秋燕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白灵虎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杜宏伟同志任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济昌同志任星火乡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小平同志县司法局独店司法所所长职务。
灵台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