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01 发布日期: 2025-04-01
发布机构: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小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灵各单位:

接县委灵任字〔2025〕32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小波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永刚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免去中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杨家驹同志任独店镇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雨晓同志任县乡村振兴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史小龙同志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安海兵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和平同志任县皇甫谧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于波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于秋燕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白灵虎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杜宏伟同志任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济昌同志任星火乡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小平同志县司法局独店司法所所长职务。


灵台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