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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独店学区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灵台县独店学区是负责宣传党的教育法规,实施初级义务教育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小学和学前儿童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教育局管理,独店学区10所小学,6所公办幼儿园。在校学生1053名。核定事业编制85名, 2023年末实有财政补助(开支)人数145人,退休人员154人,遗属供养50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37800125.75元,支出总计37800125.75元。收入与2022年决算数32452657.55元相比,增加5347468.2元,增长16.48%,支出与2022年决算数32452657.55相比,增长5347468.2元,增长16.4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人均人员经费按比例正常增长,校舍建设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37800125.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00125.75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37800125.75元,其中:基本支出21984869.01元,占58.16%;项目支出15815256.74元,占41.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合计37800125.75元,较上年决算数32452657.55元,增长5347468.2元,增长16.4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人均人员经费按比例正常增长,校舍建设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20882726.38元,增加16917399.37元,增加44.7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基本人员经费,未含项目类经费及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7776227.03元,较上年决算数32445123.77元,增加5331103.26元, 增加14.1%。主要原因是:校舍建设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20882726.38元,增加 16893500.65元,增加44.7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基本人员经费,未含项目类经费及公用经费。

1、教育支出32158734.32元,占85.1%,较年初预算数15063205.56元增加17095528.76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基本人员经费,未含项目类经费及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87375.32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3190450.29元减少96925.03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048980.49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1104842.64元减少55862.15元,减少5.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较年初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281136.9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1524227.89元减少243090.99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较年初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84869.01元。其中:人员经费21749535.31元,较上年22916840.39元减少1167305.08元,减少5.4%,主要原因是小学教育及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划转到项目支出序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235333.7元,较上年1864916.45元减少1629582.75元,主要原因是小学教育及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划转到项目支出序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023年基本收入21984869.01元,较上年22916840.39元,减少1532486.77元,减少5.8%,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减少。基本支出24781756.84元,较上年26314243.61元减少1167305.08元,减少5.4%,主要原因是小学教育及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划转到项目支出序列。上年基本支出结转0元,年末结转(余)0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23898.72元,结转0元。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23898.72元,比上年7533.78元增加16364.9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运行增加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元,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元,本年无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公务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 ,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的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9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9980元。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添加购置。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6399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单价100元以上通用设备768台(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支出37800125.75元,自评结果为“良好”。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本单位受灵台县教育局委托,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小学和学前儿童的教育教学工作,努力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促进基础教育发展,重视学校常规建设,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评价情况

1.重点项目评价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安排项目。

2.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评价情况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预算支出37800125.75元,评价结果为“良好”。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一般公共服务:独店学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独店学区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反应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附件:灵台县独店学区公开表.xlsx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3.独店学区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