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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发布机构: 灵台县交通运输局

灵台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灵台县交通运输局2024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责

    灵台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行业体制  改革,维护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养护和运输市场整治、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按照灵办发[2020]45号文件通知精神,县交通运输局共有7个股级内设机构,分别是局办公室、运输管理股、规划建设股、执法保障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

    人员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人员47人,其中正式人员37名,临时人员3名,供养人员7名。

    灵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交通运输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灵台县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行使全县范围内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设立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执法保障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现有编制15名、实有在职人员11名。

    (二)下属单位及人员情况

    1.灵台县交通工程质量检测站: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9人,实有职工16人(财务未独立核算);

    2.灵台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0人,实有职工10人(财务独立核算);

    3.灵台县县乡公路养护站: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4人,实有职工15人(财务独立核算)。

    三、预算编制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76502287.82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76502287.82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预算9028534.33元,占部门支出预算的1.8%。

    1、个人部分预算8077306.7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7.2%;

    2、公用部分预算951227.55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8%;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67473753.49元,占部门支出预算的98.2%。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73753.49元;

    2、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

    3、上级补助(提前告知转移支付)安排:无。

    四、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24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分别为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二期及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2024年政府资本金、2024年县乡公路养护经费、2024年交通局S28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及二期项目建设工作经费、2024年交通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及2024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方式为自评。2024年预算绩效评价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已上报县财政绩效评价股备案,财政归口股室进行了批复。

    五、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主要采购品目为交通工程项目前期费及办公用品采购。

    六、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金额总计67.17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2140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40104-公路建设,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2140106-公路养护,反映公路养护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pdf

              2.灵台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1).pdf
                灵台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