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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05-08 发布日期: 2023-05-08
发布机构: 灵台县财政局

关于《灵台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358日在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安兴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灵台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请与议案一并审议。

一、调整的依据及理由

由于2023年省市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发生变化,第一批专项债券额度也已下达,结合全县工资基金审批结果,细化到单位和具体项目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的2023收支预算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灵台县预算审批监督办法》,现对2023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财政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9500万元,同口径增长18%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19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2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2351万元,调出资金109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01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39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8万元。

二、调整的项目和数额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 收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00万元,与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收入总额一致,本次不作调整

2. 支出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由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的221965万元调整为238896万元,调整增加16931万元,增长7.6%

调整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包干支出安排159533万元,上年结转专项安排支出31756万元,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及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安排支出47607万元,债务还本2074万元,上解支出1978万元。

3. 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计242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00万元,上级财政各类补助收入191703万元(其中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及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补助6282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再融资债券)1900万元,上年结余2968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万元。支出总计为242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896万元其中本级包干支出159533万元,上年结转专项支出31756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财政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安排支出4760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74万元,上解支出1978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收入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收入23280万元,与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收入总额一致,本次不作调整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调整为4600万元,调整增加4600万元。上级提前告知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调整为237万元,调整增加237万元;上年结余调整为12899万元,调整增加128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1016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的12351万元调整为40800万元,调整增加28449万元,增长230.3%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961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931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20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100万元)其他支出1725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6866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38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93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937万元)

3. 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调整后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28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237万元,债务收入4600万元,上年结余128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总计41016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800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2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41016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调整。上级提前告知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收入8万元,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一致,不作调整;上年结余调整为9万元,调整增加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7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的8万元调整为17万元,调整增加9万元,增长112.5%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7万元

3. 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调整后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8万元,上年结余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总计17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万元。调整后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 收入预算调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拟由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25017万元,调整为25447万元,调整增加43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504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由9796万元;利息收入55万元;转移收入118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430万元,调整增加430万元。

2. 支出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与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23903万元一致,暂不做调整。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2641万元;转移支出8万元;上解支出1254万元。

3. 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调整后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447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903万元,上年结余267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219万元(当年结余1544万元)。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全县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31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核定2022年各地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甘财预〔20234号)核定我县2022年债务限额22125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4892.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16361.5万元。截至2022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98820.8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4620.82万元(一般债券82128万元,存量债务2492.82万元)、专项债务114200万元。

附件:关于《灵台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