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
—
──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灵台县财政局局长
安兴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灵台县
2024
年财政
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
一、调整的必要性
一是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年度预算相比,出现变化;
二
是
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对我县均衡性转移支付等一般性转移支付
补助有增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相比有增减变化;
三是
政府性基金预
算收入有所变化,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需要根据实际支出情况
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做出相应调整;
四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
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预算审批
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发〔
2021
〕
5
号)有关规定,需对全县
2024
年财政预算进行
—
—
2
—
—
调整。
二、预算调整内容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
收入预算调整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财
力
271472
万元,预算执行中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10169
万元。
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计
28164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
16568
万元,上级财政各类补助收入
214151
万元(其中专项
转移支付及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补助
98612
万元),债务转贷收
入
21077
万元(其中新增一般政府债券
10382
万元、地方政府再融
资债券
10695
万元),调入资金
9606
万元,上年结余
20239
万元。
(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
19568
万元,较年初预算增
收
468
万元,
增长
2.4%
,
较上年同口径增收
2206
万元,
增长
12.7%
。
需要说明
的是由于退还平凉天元煤电化有限公司独店煤炭资
源区块价款
3000
万元,退库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
16568
万元。
(
2
)均衡性转移支付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等一般
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量
9336
万元,
其中,
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
3668
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
3029
万元、强科技奖补资金
601
万元、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38
万元)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
3006
万元,结算补助
1989
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651
万元,革
命老区转移支付
22
万元。
(
3
)列入预算的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
11902
万元。
(
4
)
财政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及专项转移支付到位增加
24747
—
—
3
—
—
万元。截止目前当年实际下达专项转移支付
98612
万元,比十八
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调整预算
73865
万元增加
24747
万元。
(
5
)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收入减少
1337
万元。
(
6
)调入资金减少
2094
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减少
10553
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入增加
959
万元,其他调入
7500
万
元(从溪河韵康养公司调入
7500
万元)。
(
7
)上年结余减少
6049
万元。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
好
2023
年省财政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
预〔
2024
〕
26
号)市财政上划财力,结算结余减少
6049
万元。
2.
支出预算调整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支出总计
271472
万元,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56125
万元,
债务还本
13369
万元,上解支出
1978
万元。
按照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
发〔
2021
〕
5
号)
“
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级财政国
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
”
的规定,根据目前实际
支出情况,支出预算减少
12772
万元后,实际支出
258700
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批准的
256125
万元调整为
238943
万元,调整减少
17182
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
13369
万元;调出增加
4411
万元;上解支出
1977
万元。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情况为:
(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批准
18728
万元,调整增加
756
万元,调整预算数
19484
—
—
4
—
—
万元。
(
2
)国防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
准
183
万元,调整减少
122
万元,调整预算数
61
万元。
(
3
)公共安全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批准
7502
万元,调整减少
53
万元,调整预算数
7449
万元。
(
4
)教育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
准
46189
万元,调整增加
140
万元,调整预算数
46329
万元。
(
5
)科学技术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批准
2455
万元,调整增加
412
万元,调整预算数
2867
万元。
(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批准
4797
万元,调整减少
1204
万元,调整预算数
3593
万元。
(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批准
33927
万元,
调整增加
3218
万元,
调整预算数
37145
万元。
(
8
)卫生健康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批准
16927
万元,
调整减少
771
万元,
调整预算数
16156
万元。
(
9
)节能环保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批准
9416
万元,调整减少
3252
万元,调整预算数
6164
万元。
(
10
)城乡社区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批准
11879
万元,
调整减少
5038
万元,
调整预算数
6841
万元。
(
11
)农林水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批准
54912
万元,
调整增加
11537
万元,
调整预算数
66449
万元。
(
12
)交通运输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
—
—
5
—
—
议批准
9007
万元,调整减少
5933
万元,调整预算数
3074
万元。
(
13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批准
504
万元,调整减少
300
万元,调整预算数
204
万
元。
(
1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批准
697
万元,调整增加
70
万元,调整预算数
767
万元。
(
15
)金融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
准
1020
万元,调整增加
1000
万元,预算调整数
2020
万元。
(
1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批准
1531
万元,调整减少
202
万元,调整预算数
1329
万元。
(
17
)住房保障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批准
10459
万元,
调整减少
2407
万元,
调整预算数
8052
万元。
(
1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批准
476
万元,
调整减少
172
万元,
调整预算数
304
万元。
(
1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批准
6360
万元,调整增加
1280
万元,调整预算数
7640
万元。
(
20
)预备费: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2700
万元,调整减少
2700
万元。
(
21
)其他支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
准
13455
万元,调整减少
13455
万元。
(
22
)债务付息支出: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
6
—
—
批准
3000
万元,调整预算数
3000
万元。
(
23
)债务发行费支出: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批准
1
万元,调整增加
14
万元,调整预算数
15
万元。
(
24
)债务还本支出: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批准
13369
万元,调整预算数
13369
万元。
(
25
)调出资金:调整增加
4551
万元,调整预算数
4551
万
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专项债券还本付息)。
(
26
)上解支出: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1978
万元,调整减少
1
万元,调整预算数
1977
万元。
3.
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力总计
281641
万元,实际支出
258700
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
22941
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包干支出缺口
22180
万元,需用专项转
移支付及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结余弥补包干缺口。
(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
收入预算调整
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
准的
30920
万元调整为
1935
万元,调整减少
28985
万元;政府
性基金转移收入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
191
万元调整为
16932
万元,调整增加
16741
万元,债务转贷收
入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
20620
万元调
整为
25273
万元,调整增加
4653
万元(再融资债券
3200
万元,
债务化解债券
1453
万元),调入增加
4411
万元(从一般公共预
—
—
7
—
—
算调入)。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总计
68746
万元,其中: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
1935
万元,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16932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25273
万元,上年结余
20195
万元,调入
4411
万元。
2.
支出预算调整
按照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
发〔
2021
〕
5
号)相关规定,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县十八届人大常
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
56226
万元调整为
37042
万元,
调整
减少
19184
万元,调出资金调整为
1147
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
算);结余调整增加
25104
万元。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情况为:
(
1
)城乡社区支出: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批准
10265
万元,调整增加
7724
万元,调整预算数
17989
万元。
(
2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调整增加
699
万元,调整
预算数
699
万元。
(
3
)其他支出: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41035
万元,调整减少
26838
万元,调整预算数
13297
万元。
(
4
)债务付息支出: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批准
4926
万元,调整增加
109
万元,调整预算数
5035
万元。
(
5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整增加
22
万元,调整预算数
22
万元。
(
6
)债务还本: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4000
万元,调整增加
1453
万元,调整预算数
5453
万元;
—
—
8
—
—
(
7
)调出资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11700
万元,调整减少
10553
万元,调整预算数
1147
万元。
3.
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935
万元,政府性基金转
移收入
16932
万元,专项债务收入
25273
万元,上年结余
20195
万元,调入资金
4411
万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政府性基
金总收入
68746
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7042
万元,债
务还本
5453
万元,调出
1147
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
性基金预算实际支出
43642
万元,收支相抵后,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支结余
25104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包干支出缺口
12889
万元,需用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结余弥补包干缺口。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1.
收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批准
14
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
8
万元,上年结余
6
万元。
2.
支出预算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
议批准
14
万元,调整减少
2
万元,调整预算数
12
万元。
3.
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4
万元,
支出
12
万元,
结余
2
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次不做调整。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由于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尚在核对之中,最终决算数字
—
—
9
—
—
还会有所变化,待
2024
年财政决算报表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后,
再向县人大常委会详细报告
2024
年财政决算情况。
2.
由于
2024
年财政预算执行中增支事项和转移支付增量,
年终决算时包干支出出现缺口,为确保平衡决算,拟从一般公共
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和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财政结转中弥补一
般公共预算包干财力缺口
22180
万元,拟从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财政结转中弥补政府性预算包干财力缺口
12889
万元。
3.
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
1453
万元用于偿还易地扶贫搬
迁项目贷款。
4.
2024
年预备费使用相关情况说明。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
2700
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未动用。
5.
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二批增量
651
万元安排情况:省财
政厅下达我县第二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651
万元,
安排什字供
热站燃气费供热补贴
500
万元,
达溪河流域河道耕种清退生态补
偿费
93
万元,独店镇月牙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草原植被恢复
费
58
万元。
6.
2024
年全年共收回盘活财政存量
2397
万元,其中,盘活
财政存量资金
959
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三保”支出;
盘活财政存量结余指标
1438
万元。
7.
从溪河韵康养公司调入资金
7500
万元。
以上报告连同议案,请一并审议。
—
—
10
—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按照财政体制划分,由地方分享收入和
地方固定收入构成,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是地方可用财力
的自身收入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形式反映,主
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农林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
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
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
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
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
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
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
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
金。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车辆通行费、彩票公
益金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是指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地方政府专
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的形式反映。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
—
—
11
—
—
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按险种分别
编制。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
险基金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
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
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财政存量资金指各级政府沉淀在各种银
行账户里的财政资金,包括年度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盘活财政存
量资金就是把闲置、
沉淀的财政资金统筹用好,
集中用于稳增长、
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
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
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
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
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向社会公众提供更
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
简称一般债券
):
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
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
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付息
形式。一般债券期限为
1
年、
3
年、
5
年、
7
年和
10
年。一般债
—
—
12
—
—
券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
新增债券
:
是指在财政部核定的新增债券限额内,地方政府
举借用于本地区当年公益性资本支出的政府债券,按照偿还资金
来源,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根据《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
新增限额分配管理应当遵循立足财力水平、
防范债务风险、保障融资需求、注重资金效益、公平公开透明的
原则,省本级及市县新增限额由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本
地区新增限额内测算,报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按照财政管理级次
下达。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
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
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
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发〔
2016
〕
49
号),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主要内容包括
:
推进中央
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加快省以
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划分原则是: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
益范围,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实现权、责、利相统一,激
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做到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