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政办发〔2024〕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灵台县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意见》(灵政办发〔2017〕134号)有关要求,结合全县主导产业布局及乡(镇)村、社区、企业发展现状,县政府决定选派科技特派员,组建科技特派员团队,进驻相关乡(镇)村、社区、企业开展科技政策宣讲、产业指导、示范培育、技术培训、科学普及、卫生健康等服务工作,2021年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已服务期满,本次选派杨瑞霞等147名科技特派员,服务时限为2024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0日。
县科技局要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采取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科技特派员,优先推荐参与省市县先进科技工作者评选,对工作开展不经常、效果不佳的团队和个人,要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找准工作切入点,合理安排科技特派员日常工作,保证科技特派员留出更多时间、更大精力开展科技服务工作。各乡镇、社区、企业要积极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全力支持科技特派员在引进推广高新技术、优良品种、提升产业开发水平中发挥特长,在开展科技指导培训中破解难题,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各科技特派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科技服务工作,要把服务发展产业作为有效抓手,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切实发挥科技优势,助推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
各单位要提高站位,抓紧安排部署,第一时间派出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各科技特派员要尽快到所包抓乡(镇)村、社区、企业报到,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要严格按照科技特派员考核办法,认真落实科技帮扶责任,详细填写工作日志,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确保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顺畅高效,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灵台提供科技支撑。
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灵政办发关于选派2024年灵台县科技特派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