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简介
一、基本情况
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于2019年3月,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对外加挂灵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灵台县知识产权局牌子,主要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政务服务、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知识产权、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标准、上市后风险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档案、信访、统计、考勤、值班、政务公开和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重要工作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非公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新闻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务公开、政法综治、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职称)、制度修订、考核奖惩、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局财务收支核算、监督管理下属单位财务收支,罚没财物管理、政府采购与招投标、项目报账、非税收入收缴及管理,固定资产的记账、明细核算,工资报审、各类账户资金核对、机构节能等业务和机关内务、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执法保障股。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细化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核、案卷评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办理平安创建及扫黑除恶工作;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食品监管股。负责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督促指导实施,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信息和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组织开展食品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管理、考核、培训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药品和其它产品监管股。负责药品零售行政许可业务,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强化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分类规则、命名规则和编码规则;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强化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强化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查处违法行为;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质量发展股。负责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拟订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配合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及重点产品监督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拟订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质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立项、编号、发布工作;配合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对全县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办理“产业链”和园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工作;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特种设备监管股。负责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依法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常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协调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全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特种设备业务培训、宣传教育,普及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按规定权限配合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做好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调查处理涉及特种设备的投诉举报;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登记注册股。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转企”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数字政府建设方面工作;负责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工作;负责企业、农专社档案管理查询工作;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信用监管股。负责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整合,配合县直部门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查询、信用修复、信用约谈、信用承诺工作;指导企业开展信用自律建设;负责办理市场、商标、专利、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原产地地理标志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广告、网络监测等业务;负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企业名录管理的咨询、受理、初审、审核等业务;负责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联系协调工作;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实施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指导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监测网络市场,组织网上巡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秩序;组织开展合同监管工作;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投诉举报股。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放心消费环境建设;负责12315、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各类网站留言及来访、来信、来电、网络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分派、分析研判及结果反馈,建立和整合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做好投诉举报相关服务工作;指导业务股室、市场监管所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工作;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商超、进市场”活动;定期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警示;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领导
王重民 局党组书记、局 长
柳锐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小旭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东大街35号
联系电话:0933-3621826
电子邮箱:ltscjg@163.com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