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统计局机关简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和省、市统计局、调查队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二)制订全县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包括省、市驻灵单位的统计工作。
(三)审查全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四)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省市县安排的有关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六)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
(七)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组织全县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对乡镇和县直部门统计员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考核。
(八)管理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综合数据库。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灵台县统计局设办公室1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会务、劳资、财务、后勤等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承办机关党务、精神文明、信访综治、计划生育、提案议案、群团工会及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组织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灵台县统计局设灵台县城乡经济社会调查队、灵台县普查中心2个下属事业单位。灵台县城乡经济社会调查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农村、城镇住户调查、农产量调查、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及相关城市经济调查工作;负责退耕还林监测、贫困监测等统计调查监测工作;承办省、市调查队交办的其他事项。灵台县普查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经济、人口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及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维护更新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冯小芳
通讯地址:灵台县中台镇行政中心A211
邮政编码:744400
办公电话:0933-3621453
上班时间:8:30—12:00 14: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