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卫生健康局简介

灵台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灵台县中医药管理局和灵台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配置全县卫生健康资源,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我县药品增补目录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  
  9.拟定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卫生行业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发展。  
  12.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14.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人事保障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股、健康促进股、中医中药股、法制宣教股  

       主要负责人:王红荣
   通讯地址: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88号  
   邮政编码:744400   
  办公电话:0933-3621812   
  上班时间:8:30—12:00   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