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62号)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38号)要求,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创新监管方式,深化简政放权,促进民生改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灵台凝聚了工作合力。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务服务室,确定3名工作人员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任务。各乡镇、各部门也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开展督查等方式,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9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90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统计公报、重大项目、民生热点、公共安全、政策解读等信息5970条,通过政务公开网、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整治、环境监测、水质检验监测、国资国企信息、精准扶贫等信息2820条,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灵台发布”公开公务员录用及就业岗位信息情况、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日常监管信息等政府信息2283条,点击阅读量达到351.3万次。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以来,全县共收到群众关切、关注的留言1241条,其中门户网站书记、县长留言139条、乡镇部门留言1102条。留言受理后,及时转交相关部门采取网站答复、电话答复等形式认真进行了办理回复,共回复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1241条,回复率100%。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其中通过电话申请1件。申请受理后,及时督促相关受理单位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办理时限及规范答复等有关规定,进行了答复。
(四)切实扩大公众参与面。严格落实《甘肃省政务公开规定》《平凉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和《灵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不断健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拓宽民意表达渠道。积极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将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响应公众关注。不断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网民留言办理流程,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搭建新型政民互动平台,促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营造了公众参与全县公共政策制定、公共事务管理的良好环境。
(五)推进12345综合便民热线规范运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办理的原则,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做到了“12345”一个号码响应群众诉求。严格落实县、乡一号对外,不断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督办考评,有效提高了热线服务水平。2019年,全县共转办接办各类投诉件787件,办结787件,办结率100%。
(六)从严督查考核。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目标责任书考核范畴,量化考核标准,加大考核推进力度。及时研究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问责机制,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创新使用读网督查、专项督促、电话督促等有效方式,进一步强化激励问责。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 减少11 198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94 增加67 1854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15 增加1087 32333 行政强制 101 增加70 5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 增加3项,减少1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0 8451.50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理解得的还不够透彻;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靠实领导责任,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持续完善灵台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灵台县政务公开网和部门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扩大全县政府网站的覆盖范围,形成“统一建设、分级管理、逐级授权、各负其责”的新局面。加快推进履盖城乡的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各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纳入系统运行,公共服务事项逐步纳入系统运行,全程接受监督。充分发挥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联动作用,切实提升系统的应用水平。
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年终考核情况,修订完善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切实加强考核监督力度。强化对乡镇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县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