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灵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细化责任分工,拓展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确定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落实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单位39个、业务人员65人。修订了《灵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灵台县政府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发布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重点、程序和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考核范畴,坚持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任务落实。
二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甘肃·灵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省、市指导要求,为全县25个政府部门、13个乡镇和县城市社区分别建成了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县政府和各乡镇、各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突出政务新媒体作用,健全了“灵台发布”微信公众号、“新灵台”APP、“灵台融媒”等十大新媒体平台,综合采取图文、视频等形式发布政府信息、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极大地方便了手机用户浏览。持续加大传统平台公开,通过公开栏、电视、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将与政府活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公示。在县政府大厅布设展板,公开政府服务事项目录;在各办事窗口摆放政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等相关信息。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编制了县、乡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全面做好政务公开提供了明确依据。持续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机构职能公开。扎实做好“六稳”“六保”“放管服”改革、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特别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税降费和易地扶贫搬迁扶持、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信息动态公开。不断加大义务教育、社会救助、招考就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对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特困救助对象认定、福利补贴申领程序、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全面公开。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督查和审计结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等信息公开。2020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重点领域信息2195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1013条,通过政府新媒体及其他途径公开信息1182条,点击浏览量累计达521.6万人次。
四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制定了《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机制,推动政策解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聚焦推动“六稳”“六保”政策措施落实见效,及时转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相关政策解读,认真做好县上配套政策文件解读,及时帮助群众掌握政策、精准运用政策。认真做好“12345”综合便民服务热线办理,不断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对公众在各大网站论坛发布涉及我县的重要舆情信息、媒体关切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舆情,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2020年,全县共接收“12345”便民服务热线转办件1355件,办结1355件,办结率100%;受理各类网民留言1426条、办结1426条,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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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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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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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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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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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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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80 |
减少2 |
13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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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76 |
减少18 |
185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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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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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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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002 |
增加1087 |
20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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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71 |
增加70 |
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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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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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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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5 |
减少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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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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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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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504 |
2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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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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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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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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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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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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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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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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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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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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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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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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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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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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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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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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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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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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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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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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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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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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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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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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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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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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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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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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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尽管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完善公开平台。持续做好“甘肃·灵台”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不断优化完善栏目设置和检索、下载、查阅功能,建成分类科学、查阅方便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注重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指导,不断增强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持续提升业务人员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持续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政策的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是严格督查考核。修订完善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加大通报反馈力度,促进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