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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非遗保护项目——灵台香包

来源:灵台县文旅局 作者:王亚楠 发布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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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包,古代称“香囊”,亦称“佩帷”、“容臭”、“香袋儿”、“荷包”,灵台当地俗称“绌绌”。它是古代中国劳动妇女创造的一种民间刺绣工艺品。是以男耕女织为标志的古代中国农耕文化的产物,是越千年而余绪未泯的中国传统文化的遗存和再生。

香包在《诗经》的一些篇章里已有描述,说明早在约3000年前就有了香包。《礼记》云:“五采谓之绣。”香包用青、赤、黄、白、黑五色丝线刺绣而成,色彩绚丽,自然有装饰衣着、把玩欣赏之审美功用,又因填有特殊的中药材,兼有驱邪擗欹、除菌爽神功效。《礼记·类则》载,未成年男女,晨昏叩拜父母,必须佩戴香包,说明香包还有礼仪作用。战国时期以至秦、汉、晋,男女都戴香包,晋以后渐为女人、儿童的专用品。宋时,官史朝服上开始佩戴香包,礼仪作用愈加凸显。清代,香包成为馈赠佳品,特别是相恋男女以此作为馈赠的信物。现代,香包是承载传统文化的有效载体,在人际交往、美化环境、陶冶情操、寄情寓志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送一个香包,传递一份友情,捎去一份好心情,表达一番美好的祝愿,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精神取向。

香包,其制作和佩戴史至少可以上溯到战国时期,屈原《离骚》中有"扈江篱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江离、辟芷、秋兰均为香草。纫,乃连缀之意。佩即佩帏,在这里既指香包,也含佩带之意。全句的意思是把装满香草的佩帏带在身上。这说明香包早在屈子所处的战国时代已是一种饰物了。

汉代《礼记》有云:“男女未冠笄者……衿缨皆陪容臭”。容臭即香包,说明汉代未成年的男女都是佩戴香包的。到了唐宋时期,香囊逐渐成为仕女、美人的专用品。而男官吏们则开始佩戴荷包了。有的官吏上朝时干脆把荷包缀于朝服之上。当然,那时的荷包与香包不完全一样,香包里主要装的是香草,而荷包主要是“盛手巾细物”的。至清代,香囊已成为爱情的信物了。《红楼梦》第十七回宝玉与黛玉之间的一次“闹别扭”便是由送荷包引发的。而历史演化到近代,香包则多半用于民间端午节的大人小孩的饰品,或互赠亲友的赠品,主要功能是求吉祈福,驱恶避邪。

灵台香包2008年入选灵台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