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市水务局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灵台县今年开展的河湖安全保护、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三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
本次重点检查“三大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案件查处情况,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河湖清“四乱”台账、河湖检举投诉问题受理、卫星遥感反馈图斑整改、各级反馈河湖类问题整改情况,地下水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成效巩固等情况。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检查了水务和公安联合执法的河道采砂案件办理情况、水务和检察联合开展的碍洪建筑物拆除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各级反馈河湖问题整改情况、坷台水厂改扩建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督查组听取了灵台县“三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对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提出了指导意见。
督查组要求,要持续深化与检察、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以“三大专项行动”执法为举措,进一步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以长效机制推动河湖安全长治,为奋力开创治水兴水新局面,为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撰稿:夏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