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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看变化——良好生态环境提升人民幸福感

来源: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马文军 发布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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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灵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持续改善县域环境质量,着力满足广大群众对清新空气、干净水质、绿色土壤生态需求,推动创城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惠及人民。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了《灵台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方案》《灵台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灵台县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灵台县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试行)》《灵台县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灵台县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提出了整治县城区大气环境问题14条硬措施并严格落实。狠抓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治理,县城区在建工地“六个百分之百”“三个必须”扬尘污染治理落实率达到97%以上,坚持落实了县城区道路每天“两扫五洒全天候保洁”、每周“一清洗”制度,洒水抑尘面积达到了80%以上。扎实开展了面源污染治理,切实加强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及时查处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今年累计查处违法行为14起罚款4100元,同时加大餐饮企业抽查检查频次,督促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提升餐饮油烟治理率,对国盛购物广场和荆山学校周边露天烧烤和流动摊点开展常态化检查巡查,督促所有摊点集中在利民巷规范经营。扎实推进加油站、广告喷绘、汽车维修等行业VOCs治理工作,建立动态监管清单和整治台账,全县9户加油站均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运行规范。强化机动车辆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县城区禁限行管控措施,严罚大货车未经审批入城、农用车超载超限、抛洒滴漏、排放黑烟等违法行为,开展柴油车辆检测202辆,检测县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62台。根据市环委办通报,2023年1-9月份灵台县城区空气质量主要监测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6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达标率为90.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4,全市暂排第1位。

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突出达溪河、黑河重点流域和水质管控关键环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巡查,发现的问题全部交办责任部门并完成了整改。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河道采砂“零点行动”“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检查10096人(次),整改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问题58个,查处涉水违法案件5起,拆除河岸临时建筑物2处。切实加强了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邵寨、西屯、百里、朝那4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控设施实现联网运行,扎实开展全县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完成了邵寨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完成了灵台县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859万元,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220万元,正在实施灵台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项目,预计11月中旬建成并验收,全县乡镇集中式水源地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市环委办通报,1-9月份达溪河灵台段告王河村出境国控断面达到了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优于省市下达的Ⅲ类水质目标。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要求,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防控。完成了全县47.9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核实填报全县优先监管类地块灵台县兴隆纸业公司地块信息,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第三方公司完成县城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大力推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截至9月底,全县畜禽粪污总产量25.78万吨,资源化利用20.89万吨,利用率81.04%。扎实开展土壤样点实地校核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宣传工作,累计完成土壤样点校核17个,其余8个校核任务正在抓紧推进。制定了《“十四五”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规划》,提供施肥建议配方4个,布设玉米肥料利用率及参数校正试验3项6点次,推广应用农用地膜回收利用新技术,建设标准化废旧农膜回收网点3个,回收旧膜12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