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 用效益,根据《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中共平凉市委平 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平发 〔2019〕5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对龙门乡崾岘村县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现将绩效目标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龙门乡崾岘村县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
(二)项目概况: 新建农户门前排水渠550米,新建农户门前安全护栏352米,硬化农户门前道路0.2公里,维修原破损硬化路面570平方米,砂化道路2公里。对村庄内三堆及污水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不断提升村庄风貌。
(三)项目资金下达文件:灵农领办发〔2022〕4号文件。
(四)项目批复文件:灵农发〔2022〕80号文件。
(五)项目资金情况:龙门乡崾岘村县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投入资金5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
二、 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根据三级绩效指,本项目涉及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包含二级指标4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和时效效指标,效益指标包含二级指标4个,分别为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包含二级指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15个。经审查,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定性描述充分、具体,指标内容规范清晰,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绩效目标实现可能性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严格按照灵农发〔2022〕80号文件批复要求,于2022年4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4月26日进行项目成交公示,项目由甘肃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22年4月29日签订了项目施工合同,2022年7月28日项目竣工。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新建农户门前排水渠381米,新建农户门前安全护栏360米,硬化农户门前道路0.354公里,维修原破损硬化路面261.6平方米,砂化道路1.854公里。9月1日乡政府组织甘肃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崾岘村村委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对该项目依据施工合同、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进行了结算和自查验收,项目程序规范,建设内容符合要求,工程质量达标。
(二)项目资金监管及使用情况
我乡高度重视龙门乡崾岘村县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其他班子成员、村主要负责人、项目专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及时督促衔接项目的完成情况,并定期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该项目由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完成了工程结算,结算总造价501361.98元。为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我乡严格按照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实行报账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不存在不存在截留或挪用等违规使用现象。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资金后,我单位积极组织实施龙门乡崾岘村县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项目资金使用及时,资金使用率100%,项目效益显著。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崾岘村175户558人生产出行条件和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村庄环境卫生整洁度,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其中通过“以工代赈”方式使用项目资金,辐射带动15个脱贫户22人年人均增收1500元以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基础。对照项目绩效目标,15项三级绩效指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本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论证充分,程序规范,资金管理严格,组织严密,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设置符合相关要求,跟踪监控运行到位,做到了“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的原则,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达到了预期目标,评价组紧紧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资料整理收集及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我单位将进一步提升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开展形式更为多样主题宣传活动,加强项目后期管理,提升项目带动作用,使该项目的运行让更多群众受益,产生更深远的社会影响。
附件: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公示期限: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7日
联系电话:0933-3881001
龙门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