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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原乡人民政府关于梁原乡设施灾后改造项目资金拨付的公示

来源: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马文军 发布日期: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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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原乡设施灾后改造项目由灵农发〔2022〕80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由灵台县恒昌兴商贸有限公司负责承建,于2022年4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4月25日完成中标公示,2022年4月26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20日竣工,完成建设内容包括:维修杜家沟村8*60米钢架大棚23座,更换12S无滴棚膜1560米,压膜槽5890米,压膜绳13800米,卷膜杆2852米,卷膜器46套,防虫网2760平方米,维修供水管道251.3米,布设滴灌管网16000米,压膜卡2320个,种植辣椒23棚15亩。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完成投资110233.60元,其中灵台县2022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万元,乡村自筹资金233.60元。现将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梁原乡人民政府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核实有关情况。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进行资金拨付。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3日

监督电话:0933-3781014  举报电话:12317

地址:灵台县梁原乡南街38号

梁原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