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灵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灵农领办发〔2021〕16 号)要求,现将中台镇2022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中台镇水泉村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中台镇水泉村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使用2022年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150万元,以打造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为目标,切实改善村庄风貌,重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开展乡村建设示范行动,计划实施水泉村“五拆五清”工程,对水泉社农户门前“三堆”、垃圾进行集中整治,改造提升62处农宅风貌,加固维修农宅34户,硬化巷道3000㎡,配套排水渠638m;拆除农户私搭乱建等设施2250㎡,清理维修农户破损墙面2180㎡。
经验收,施工质量合格、符合项目规定要求,合同内任务全面完成。项目合同价1499261.81元、决算价1503235.62元。报账支付灵台县正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元,剩余资金由镇村自筹解决。
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台镇人民政府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核实有关情况。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进行资金拨付。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3日
监督电话:0933-3621519
灵台县中台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