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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灵台县2022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劳务协作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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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扎实推进就业帮扶工作。现将申报2022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劳务协作项目资金有关事宜进行公告,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主体按程序进行申报。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2022年继续在全县186个行政村每村开发186个疫情消杀员岗位;13个乡镇开发93个爱心理发员岗位(中台6个、邵寨7个、独店11个、什字14个、上良6 个、梁原7 个、龙门4 个、百里9个、蒲窝4个、星火5 个、新开 6个、西屯8个、朝那6个);8个乡镇开发12个易地搬迁乡村保洁员岗位(邵寨3个、独店1个、梁原1个、百里3个、蒲窝1个、星火1个、新开1个、西屯1个);在原26个深度贫困村开发104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395个。 

  (二)申报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补贴标准 

  每人500元/月,上岗时间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四)申报程序 

  ①由各村对聘用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考核考评,合格公示无异后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②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汇总后填写报账申请单和进度勘察表,公示无异后上报县人社局411办公室,县人社局进行完整性审核;③县人社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两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按照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拨付岗位补贴。 

  (五)申报资料 

  ①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报账申请单;②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勘查表;③项目实施方案;④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报账花名册(当月有人员变更,需提供变更人员聘用协议、一折通账号等资料);⑤考核考勤表;⑥乡、村两级公示照片(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报账资料一式四份。 

  (六)申报时间 

  每月的第二周工作日内。 

  二、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奖补项目 

  (一)申报主体 

  全县已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和乡村就业帮扶车间。 

  (二)奖补标准 

  从复工复产开始,吸纳不少于10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且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的乡村就业工厂,每家按2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吸纳不少于5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且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的乡村就业帮扶车间,每家按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三)申报程序 

  ①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建设主体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提交申请资料;②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对吸纳的劳动力资格(年龄、身份类型)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真实性审查,审查无误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③县人社局对提交的报账资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审核无误并对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核;④县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对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查公示无异后按照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四)申报资料 

  ①报账申请单;②进度勘察表;③竣工验收表;④项目实施方案;⑤营业执照复印件;⑥银行开户行许可证;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⑧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花名册;⑨6个月工资发放明细(非现金发放附支付工资凭证);⑩劳动合同、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身份证复印件;⑪工资发放情况公示(企业、乡镇政府两级公示);⑫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报账资料一式六份,报账资料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要求装订。 

  (五)申报时间 

  2022年7—8月。 

  三、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贴项目 

  (一)申报主体 

  全县2022年1月以后赴省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 

  (二)补贴标准 

  按不超过6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跨省务工往返交通补贴。 

  (三)申报程序 

  ①由省外务工人员(脱贫劳动力或监测帮扶对象)向所在村委会申请,并提交所需资料,村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汇总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②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汇总上报的跨省务工交通补贴申报资料进行真实性复审并公示,对符合条件的汇总后上报县人社局;③县人社局对报账资料、凭证资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拟补贴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后提交县财政、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合规性审查;④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按照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四)申报所需资料 

  1.报账资料:①报账申请单;②进度勘察表;③竣工验收表;④项目实施方案;⑤乡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2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贴项目资金的报告;⑥**乡镇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贴花名册;⑦乡、村两级公示;⑧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凭证资料:①外出务工凭证(车票原件或复印件或网站购票截图复印件等);②用人单位3个月工资发放凭证(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原件或复印件或用人单位盖章的工资发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③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户主“一折通”复印件。 

  报账资料一式五份,报账资料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要求装订。 

  (五)申报时间 

  2022年5—6月。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6日